固定收益產品銷售業務主要指公司取得銀行間債券市場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及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等固定收益產品的銷售資格,向投資者銷售該等固定收益產品,以提升客戶服務水平的業務。
1、國債銷售
國債包括憑證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目前證券公司只能參與記賬式國債的銷售。記賬式國債由財政部按照相關規則(最新為《2016年記賬式國債招標發行規則》)組織發行,國債承銷團成員可以參與投標,在投標限額、追加投標等方面甲類成員和乙類成員的權利有差異。銀行和證券公司是記賬式國債銷售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其中銀行無論在參與主體數量和銷售規模上都占據更主要的地位。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由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和證監會進行審批。
目前,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共有甲類成員13家(其中銀行11家、證券公司2家),乙類成員37家(其中銀行24家、證券公司13家)。公司具有記賬式國債乙類承銷資格,為具有記賬式國債承銷資格的15家證券公司之一。在財政部公布的2012-2014年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綜合排名中,公司名列第22位(在證券公司中排名第6位)。
2、政策性金融債銷售
政策性金融債由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按照《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操作規程》等規則要求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是政策性金融債銷售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其中銀行占據主導地位。政策性金融債承銷資格由發行主體自行確定。
目前,國家開發銀行金融債承銷團成員共有78家(其中銀行60家、證券公司15家、保險公司3家),中國進出口銀行金融債承銷團成員共有69家(其中銀行57家、證券公司11家、保險公司1家),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金融債A類承銷團成員共有27家(其中銀行16家、證券公司11家)、B類承銷團成員共有52家(其中銀行42家、證券公司8家、保險公司1家)。公司具有國家開發銀行承銷資格、中國進出口銀行承銷資格、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金融債A類承銷資格。
3、央行票據銷售
央行票據由中國人民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債券發行系統發行,其發行的對象是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央行票據發行不設分銷,其它投資者只能在二級市場投資。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2017年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共48家,其中銀行44家、證券公司4家,公司為其中之一。
4、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銷售
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由非金融企業按照《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簿記建檔發行規范指引》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銀行、證券公司是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銷售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其中銀行占據主導地位。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資格由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商協會確定。目前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共有51家(其中銀行39家、證券公司12家),承銷商共有52家(其中銀行28家、證券公司17家,保險公司2家,財務公司5家)。公司具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商資格。